启动湖北省美丽国省道创建活动
  • 发布日期:2023-05-11 11: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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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灌浆料网

按照《湖北省普通公路养护提质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5年),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三大都市圈内交通量较大的普通国道和重要省道为重点,高标准创建3000公里美丽国省道,打造“质量好、环境美、服务优、示范强”的公路标杆,助力湖北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

一是明确创建原则。创建工作以系统改造、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安全可靠为基本原则,贯彻高质量发展理念,整体优化道路系统,打造高品质干线公路;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科学理念,立足本地资源禀赋,科学确定实施方案;加强干线公路与产业集群、风土人情、自然环境、地域文化相互融合,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美丽公路产业线、风情线、生态线、精品线;全面排查整治桥梁、隧道、边坡和安防设施隐患,完善数字化监控设施,强化养护和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公路安全水平。

二是规范创建要求。创建路段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安设施的技术等级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中一级公路或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受地形和城镇制约路段,可以降低公路等级,但应完善主动防护设施且相邻路段设计速度差不应大于20km/h。创建路段MQI平均值90以上;国道PQI平均值92以上,省道PQI平均值90以上,且无中次差路段;一、二类桥梁(隧道)比例达到90%以上,且无四、五类桥梁(隧道)。鼓励跨县(市、区)联合创建,创建路段连续里程不少于50公里。

三是坚持创建标准。完善道路系统,确保路基、路面、桥隧、交安设施优质耐久,行车舒适顺畅,打造“质量好”标杆。美化景观系统,确保公路沿线绿化协调美观,路域环境与周边环境和谐统一,展示地域文化和自然美景,打造“环境美”标杆。优化服务系统,确保公路驿站、服务区、停车场、观景台等服务设施为出行群众提供多元化、高品质服务,拓展路衍经济,实现公路与产业集群高效衔接,打造“服务优”标杆。强化保障系统,确保高效养护体系和路产保护体系能够支撑美丽国省道安全运营,打造“示范强”标杆。

四是细化评价步骤。评价工作以市(州)自评、省公路中心复评、省交通运输厅核定评三个步骤展开。每年10月,市(州)对各县(市、区)申报的美丽国省道路段,按照《湖北省美丽国省道创建评分表》组织自评。对自评达到90分以上的路段,将路段全程视频影像、基本信息和自评表,报送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组织评价组,对市(州)申报路段进行全面现场评价,每年12月将各市(州)申报路段的评价资料和评价结果报送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核定评价结果后,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通过网络公布评价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