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声明
  • 发布日期:2023-04-07 14:2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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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灌浆料网

湖北中桥科技有限公司是第一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局授予《发明专利证书》(专利号:ZL200910062916.9、专利号:ZL201010112451.6)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集专业研发、生产、销售灌浆材料于一体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湖北中桥的科研成果为桥梁耐久性和安全性奠定了坚实基础,引领行业科技进步和技术革命,为桥梁质量和安全做出了突出贡献。湖北中桥是拥有交通运输部颁发《交通运输建设科技成果推广证书》的企业,其灌浆材料工程是国家重点成果推广项目,是港珠澳大桥(海底沉管隧道工程)、泰州长江公路大桥等百余项国家重点工程中标供货商。湖北中桥研发、生产的灌浆材料系列产品经交通运输部鉴定为国际领先水平,相应技术指标被纳入《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F50-2011),并直接参与了该规范的制定。同时,也是交通运输部行业标准《公路工程 预应力孔道灌浆料(剂)》(JTT946-2014)的主编单位,该规范标准已于2015年04月05日正式实施。 桥梁预应力灌浆材料因其特殊性和重要性,得到国家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被国家质监总局和交通运输部列入强制抽检目录。抽检工作开展以来,得到了广大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有力支持,产品质量得到了明显提高。随着国家对桥梁质量安全的日益关注及对假冒伪劣产品保持的高压态势,个别利欲熏心的厂家为牟取非法利益置桥梁质量安全而不顾,公然违反商标法、专利法、产品质量法的规定。湖北中桥在与本所进行的维权行动中发现:个别供应商已经侵犯或正在涉嫌侵犯湖北中桥“CHIDGE”注册商标权、专利权。此种违法行为不予以打击,就会有逾演逾烈之势,桥梁永久安全就得不到保证。因此,湖北中桥与本所将继续加深加强合作,加大打击侵犯湖北中桥知识产权的各种行为,恳求广大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予以帮助支持,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为桥梁质量安全做到应尽的职责。其功在当代,其利在千秋! 经湖北中桥科技有限公司授权,本律师郑重向广大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声明如下: 一、湖北中桥科技有限公司没有授权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生产、销售、许诺销售或授权销售注册商标为“CHIDGE”灌浆料系列专利产品。贵单位采购“CHIDGE”灌浆料系列专利产品的唯一正确途径为直接联系湖北中桥科技有限公司。 二、湖北中桥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外包装袋上标注有:产品名称型号、“CHIDGE”注册商标、专利号、推广产品证书号、施工规范、产品标准及生产日期等。请贵单位认准相关标记,确保产品来源的合法性、可靠性和正确性,保护贵单位的利益。 三、涉嫌侵犯湖北中桥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商标及专利的产品,贵单位应要求供应商说明其技术来源、生产厂址、销售渠道等,杜绝侵犯知识产权的产品流入贵单位,避免贵单位卷入本无任何责任的侵权纠纷。 特此声明。


北京中伦文德(武汉)律师事务所 夏冰律师 二零一五年八月三日